沈海高速4车相撞系货车轮胎脱落引发,这件事的责任该谁来承担?
一说到车祸,都让人感到痛心不已。近日在沈海高速上的车祸,四车相撞,更是让你们感到非常的悲痛。这让多少家庭破碎,失去幸福。事故发生在G15沈海高速由南向北898公里处(江苏盐城境内),一辆重型集装箱半挂车冲破道路中央隔离带,撞上对向行驶的一辆大型普通客车,造成大客车翻车,现场交通单向中断。此后,大客车后方的两辆重型半挂牵引车避让不及发生追尾。 目前,事故已造成11人死亡、19人受伤,受伤人员均已送医院救治。事故发生后,各方面人员积极行动起来,对受伤人员进行救治对道路进行疏散。对事故开展调查。但调查的结果出乎人的意料。经调查冀J7J828大货车在G15沈海高速上行驶中,右后侧一轮胎脱落在行车道上。导致后面的大货车避让不及,失控冲过中央隔离栏,与对面大客车相撞,大客车后面的两辆大货车追尾。经调查驾驶人均无毒驾、酒驾,涉事车辆均无超员、超载、超速,驾驶员排除疲劳驾驶嫌疑。但驾驶员已被公安机关控制,相关调查工作正在进行中。事故发生后,各部门开展应急救援和善后工作。经排查,此次事故共涉及人保财险、英大财险、大地财险等3家公司。保险公司竭尽全力保证各项应急服务举措落实到位,积极配合当地政府做好后续人身和车辆理赔以及客户安抚工作。通过这件事故,人们也要吸取教训。也提醒司机们,开车前一定要对车辆的车况进行检查。尤其是要检查轮胎的情况。一定要检查好车况在上路。开车过程中一定要保持注意力集中。不疲劳驾驶,保证行车安全。
G15沈海高速大溪岭隧道小车40秒内连续发生6次碰撞,事故原因是什么?
G15沈海高速大溪岭隧道小车40秒内连续发生6次碰撞,事故原因是驾驶员连续驾驶超过4小时,出现精神恍惚和注意力不集中。一:事件经过在G15沈海高速大溪岭隧道内,发生了一起惊险的交通事故,在40秒内一辆小车在700米长的距离中连续发生了6次碰撞。在小车进入隧道不久后,先是撞上左侧的检修带,紧接着车辆迅速往右偏移撞上右侧的检修带,第二次碰撞后小车再向左偏移撞上左侧检修带并蹭着路边向前行驶,此时小车掀起了大量尘烟,几秒钟过后小车与路边的台阶碰撞后车身腾空而起再次冲向道路右侧检修带,这次碰撞后小车损坏严重,轮胎爆裂轮毂与地面摩擦产生大量火星,小车继续向前行驶直至冲上检修带的台阶,完成第六次碰撞后才缓缓停下。这起事故属于单方面的交通事故,没有造成其他车辆损坏和人员伤亡,事故原因是因小车驾驶员连续行驶超过4个小时,从而出现精神恍惚和注意力不集中,负事故的全部责任。二:事件教训这起小车40秒连续碰撞6次,所幸最终没有出现人员伤亡。小车驾驶员也因系了安全带而没有受伤,所以这起事故也警示着车辆安全带的重要性,在关键时刻能保护乘车人的生命安全,所以我们不论是驾驶员还是乘客,在车辆的行驶过程中都需要系好安全带,一旦出现紧急情况才能保护我们的生命。这起事故的直接原因是驾驶员长时间行驶造成疲劳驾驶,人一旦在疲劳状态下,很容易出现视线模糊、注意力不集中、反应速度变迟钝等现象,很容易发生严重的交通事故,所以我们在长途驾驶时,建议每次驾驶时间3-4个小时,就应该在服务站休息20分钟,以缓解疲劳状态,全天开车时间也要控制在8个小时内。三:科技应用随着人类科技的不断发展和进步,车辆的安全装备也越来越成熟,一些小车已有配备了防撞预警系统和驾驶员状态监控系统。当车辆检测到前方接近物体时,会主动向驾驶员发出警报,如果驾驶员还没有采取任何制动措施,防撞预警系统将自动启动,切断车辆的动力并进行紧急制动措施,让车辆避免发生碰撞。而驾驶员状态的监控系统,系统会不断监测驾驶员的精神状态,一旦出现驾驶员精神恍惚或不集中,就会发出警报提醒驾驶员,如果驾驶员的精神状态仍不正常,车辆也会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等到驾驶员的精神状态恢复正常才能重新驾驶车辆。
沈海高速4车相撞系货车轮胎脱落引发的,这种问题该如何避免?
沈海高速4车相撞系货车轮胎脱落引发的,避免这种问题应定期进行车辆的保养检修。一:沈海高速严重车祸4月4日凌晨时分,在沈海高速江苏盐城路段发生一起四车相撞的严重交通事故,事故共造成11人死亡和19人受伤。事故原因已初步查明,是李某某驾驶冀J牌大货车行驶至事发路段时,发生车辆右侧后轮胎脱落在车道上,随后董某某驾驶辽B牌大货车行驶至事发路段时,由于当时是凌晨时分道路光线较差,没能提前发现车道上的轮胎,等到发现轮胎时采取紧急避让措施,导致大货车失控撞向中央护栏并穿越至对向车道,将沪D牌的大客车撞翻,造成辽B牌大货车2人死亡,沪D牌大客车7死19伤,随后大客车后方的冀J牌和鲁F牌两辆大货车发生追尾侧翻事故,造成货车上的2人死亡。经调查,上述车辆驾驶人均无毒驾、酒驾、超员、超载、超速等问题。二:事故警示这起事故原因是李某某驾驶的冀J牌大货车脱落车轮在车道上,随后引发一系列的相撞事故。大货车和大客车属于运营车辆,常年在道路上行驶,车辆的轮胎属于关键部位,应该定期进行车辆的保养检修,确保车辆的车轮紧固螺丝已拧紧,车辆的各种油液性能正常,在车辆出发之前应检测轮胎的胎压,这些大型运营车辆在高速公路上一旦发生意外情况,由于车辆自身重量大,极限性能较差,就很容易发生车辆失控或侧翻事故,并对车道的其他车辆造成严重影响。而沪D牌大客车上出现7死19伤,在国内很多客车上的乘客都不愿意佩戴安全带,一旦出现车辆高速碰撞或侧翻,车上乘客没有系好安全带的话就很容易被甩出车外或互相挤压,往往都会造成多人伤亡事故,所以为了自身和他人的生命安全,在车辆行驶的过程中应系好安全带。三:高速公路安全注意事项车辆在进入高速公路行驶之前,应提前检测车辆的安全状况,包括车辆的胎压、各种油液状况等,避免车辆带病上路;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超过4个小时,就要休息至少20分钟,避免长时间驾驶车辆导致精神疲劳,容易出现集中力不集中和反应迟钝;在高速公路上要与前车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一旦前方发生紧急情况才有足够的距离进行车辆制动,避免发生严重的追尾事故;为了车上每个人员的生命安全,驾乘人员均需要系好安全带,车上儿童则需乘坐安全座椅。
连环撞车是那个的责任
连环撞车划分责任:1、后车撞行驶中的前车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后车承担全部责任;2、夜间前车没有尾灯,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车承担事故次要责任,后车承担事故主要责任;3、前车在道路上停车后未按规定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和设置警示标志,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车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后车承担事故主要责任;4、前车在道路上停车后按规定开启了危险报警闪光灯并设置了警示标志,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后车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5、前车超长且未按规定设置明显警示标志,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车承担事故次要责任,后车承担事故主要责任;6、前车倒车或溜车撞后车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车承担事故全部责任。扩展资料:连环追尾交通事故处理:1、在道路上发生追尾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2、在道路上发生追尾事故,若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可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若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3、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事故现场目击人员和其他知情人员应当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交通警察举报。4、发生事故后应当持续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来车方向设置警告标志等措施扩大示警距离,必要时迅速报警。5、事故当事人之间对事故事实无争议时,在记录交通事故的时间、地点、对方当事人的姓名和联系方式、机动车牌号、驾驶证号、保险凭证号、碰撞部位,并共同签名后,撤离现场,自行协商损害赔偿事宜。当事人对交通事故事实及成因有争议的,应当迅速报警。
6车连环相撞谁的责任?
法律分析:
情况1.A、B、C、D、E五车连环相撞,前车没有过错,而且是在同一时间内连环追尾上去的,大多数判例是E负责事故责任,由E车来赔付A、B、C、D车。
情况2.A、B、C、D四车连环追尾,事故发生后,然后E车又追尾上D车。那么E车负责赔偿D车,D车负责赔偿A、B、C三车。
情况3.A、B两车追尾,C车没有追尾B车,后面C、D和E车又三追尾。这种情况由B赔偿A,E赔偿C和D车。
情况4.A车在行驶的时候,突然出现爆胎或者突然变道,后面车辆来不及刹车,连环追尾上去。这种情况由A车负主要事故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条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第七十一条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事故现场目击人员和其他知情人员应当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交通警察举报。举报属实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给予奖励。
第七十二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交通事故报警后,应当立即派交通警察赶赴现场,先组织抢救受伤人员,并采取措施,尽快恢复交通。
交通警察应当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但是应当妥善保管,以备核查。
对当事人的生理、精神状况等专业性较强的检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委托专门机构进行鉴定。鉴定结论应当由鉴定人签名。
第七十三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第七十四条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第七十五条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十七条车辆在道路以外通行时发生的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报案的,参照本法有关规定办理。
沈海高速11死19伤车祸,大货车穿越护栏撞向大客车,司机有违法驾驶吗?
据新闻报道,清明节期间,在沈海高速江苏盐城段发生了一起严重的交通事故。一辆大货车冲出中央护栏撞向对向车道,与正常行驶中的一辆大客车相撞,造成大客车侧翻。因事发突然,在大客车后面的2辆货车刹车躲避不及,与大客车相继追尾,造成11死19伤的重大交通事故。从新闻报道的描述来看,大货车是突然冲出中央护栏撞向对向车道的,那么,本次事故的原因可能存在以下几种可能:一. 大货车轮胎爆胎。高速行驶中,如果轮胎爆胎,那么车辆在瞬间将会失去控制,如果此时的驾驶员是个老司机,那么反应及时,正确操作,是有可能将车辆控制住的。但一般来说,大货车所拉的货物都比较重,在高速行驶中,爆胎后的车辆重心转移及强大的惯性,要想把货车控制住不仅需要反应时间,还需要正确的操作及一定的运气成分,也就是说大货车在高速中爆胎,出现事故的可能性极高。这也是我们一再强调,不管是大货车还是小轿车,在上高速前,对车辆进行安全检查的必要性。二. 大货车轮胎脱落。还有一种可能性是在行驶中,大货车的轮胎在行驶中轮胎脱落,那造成的后果等同于轮胎爆胎。大货车司机通常情况下,是没有休息的,一年365天,至少300天都在路上跑。这么频繁地行驶,对车辆的各种零部件的损耗也是非常大的,所以一定要注意定期保养及维护。三. 司机疲劳驾驶。大货车司机为了养家糊口,不是在装货的路上,就是在送货的路上,为了节约时间,保证货物交期,他们不分白天黑夜,只为了能够多拿点报酬,但这造成的后果就是疲劳驾驶。长时间保持一个姿势,再加上睡眠不足,人的视觉神经会逐渐麻木,反应迟钝,时间一长,就想睡觉。高速行驶中,一秒中车辆就可以跑到20米左右,所以疲劳驾驶也可能是导致产生事故的原因之一。那么在此次事故中,大货车司机是否有违法行驶呢?从新闻描述来看,大货车司机可能存在违法行为。在事故发生前,大货车是直接撞向中央护栏后冲到了对向车道上,这说明大货车是在最左侧车道中行驶的。按《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大货车是不得在最左侧车道中行驶的。但如果在二车道的高速公路行驶时,因超车原因,在保证安全地情况下,是可以暂时在最左侧车道中行驶的。所以大货车司机在此次交通事故中,是否存在违法驾驶的行为,具体还要看交警部门对事发原因的调查后才能作出判断。此次交通事故也造成11人死亡,另有19人受伤,按事故的等级划分,已达到重大事故的标准。不管是什么原因造成的这场交通惨剧,每一个驾驶员都应该养成定期保养、定期检查车况的好习惯。生命只有一次,每个人都要学会尊重生命,敬畏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