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北京人结婚几年之后可以有户口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和北京人结婚满十年后可以有户口。【法律依据】:《北京市公安局关于印发户口审批工作规范的通知 (京公人管字[2006]716号)》第一条 关于夫妻投靠的受理条件如下:1、申请人必须达到四十五周岁,并且要达到结婚已经有十年的要求。2、申请人已经有四十六周岁,还达不到五十五周岁,结婚要达到五年;申请人已经达到五十五周岁,结婚要有两年时间。3、有十八周岁未成年人子女跟着迁移户口的,并且遵守北京市计划生育政策的;如果是独生子女的,年龄不能高于二十五周岁,还要满足没有结婚,没有参加工作的要求。4、持有本地户口的一方必须不是农业户口。【温馨提示】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和北京人结婚几年之后可以有户口
北京户口结婚5-10后可以迁入。根据北京落户规定,夫妻投靠落户的条件如下:1、申请人年满45周岁,且结婚满10年;2、申请人年满46周岁,不满55周岁,结婚应满5年;申请人年满55周岁的,结婚应满2年;3、随迁子女系18周岁以下未成年子女,且符合我市计划生育有关政策;系独生子女的年龄不能超过25周岁,且未婚、未就业(独生子女指原配夫妻婚后生育的子女);传统家事纠纷案件,一般是指涉及家庭内部成员之间的案件,如离婚、赡养、抚养、扶养、继承、分家析产等,现在已经涵盖了婚姻无效、撤销婚姻、离婚后损害责任、人身自由权、夫妻财产约定、婚生子女否认、生父确认、同居关系析产和探望权、监护权、被继承人债务清偿、遗赠抚养协议、涉外婚姻和涉老婚姻等,随着社会转型的凸显和深化,家事纠纷衍生的新类型案件呈现多元化。中国自古以来婚姻的缔结,就有男方在婚姻约定初步达成时向女方赠送聘金、聘礼的习俗,这种聘金、聘礼俗称“彩礼”。在新中国成立之后的一段时间,彩礼和与彩礼相关的订婚和婚约都受到了批判,曾一度被废止,但在民间始终顽强存在。【法律依据】:根据北京市《户口审批工作规范》,夫妻投靠需要符合以下条件:1、外地一方为无业人员或农业户口人员;2、夫妻结婚需满10年;3、外地一方需年满45周岁(申请人年满46周岁,不满55周岁,结婚应满5年;申请人年满55周岁的,结婚应满2年);4、在京有合法固定住所。
北京应届生落户条件
北京应届生落户条件如下:1、硕士及博士毕业生;2、北京地区高校、京外地区“双一流”建设高校的本科毕业生;3、文化行业的编剧、导演、演员、舞台技术等岗位,可引进教育部批准能够独立设置本科的艺术院校本科毕业生;4、体育行业的运动员、教练员、赛事运营等岗位,可引进全国性专业体育院校本科毕业生;5、郊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可引进省级师范类高校或其他高校师范类专业本科毕业生;6、郊区医疗卫生系统医、药、护、技岗位,可引进省级医学类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7、全市医疗卫生系统医、药、技岗位,可引进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本科毕业生。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北京应届生落户政策
法律分析:毕业生本科不超过26周岁,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0周岁,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5周岁。 对比旧政策,本科引进年龄2岁,硕士年龄放宽3岁。法律依据:《北京市引进毕业生管理办法》第七条 引进毕业生的用人单位应符合以下条件:(一)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二)运行状况良好,依法纳税;(三)具备人事档案管理权限或委托本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管理档案并办理落户手续;(四)主管单位规定的本地区(系统)用人单位准入条件。第八条 原则上毕业生本科不超过26周岁,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0周岁,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5周岁。第九条 毕业生所学专业应符合用人单位主营业务发展需要,与岗位匹配度高。
落户北京户口需要什么条件
法律分析:1、考公务员、事业单位、进入大型央企的重要岗位;2、应聘有进京指标的国企、高科技单位、高校等单位的部分岗位;3、考取能解决北京户口的大学生村官和大学生社工岗位;4、劳模入户北京:在北京被评为全国劳模、现在仍为农业户口且有落户意愿的外省市农民工。5、积分落户;6、外省市来京投资开办私营企业人员办理本市。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