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申报地税流程
法律分析:1、进入当期申报填写页面后,系统将纳税人在地税机关登记的税种信息以及应填报的各类报表,显示在“当期申报”区域内。纳税人需要按照“未填写”区域显示的内容,由上至下的顺序填写报表,填写完成的内容,在“已填写”区域显示;如果纳税人需要申报营业税,那么以营业税税额作为计税依据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等税费,系统将自动计算,不再单独显示。2、“离线填写个税明细报表导入(Excel文件)”,为直接使用EXCEL填写“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明细”的纳税人,提供的数据导入功能。“离线填写个税明细报表导入(Excel文件)”填写数据的模板在“离线填写个税明细报表导入(Excel文件)”页面中有下载提示。3、地方税务局管理的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缴费人使用,其它地区纳税人不使用该功能。4、填写好申报表并保存成功后,还需通过“当期或补缴正式申报”模块,将所填写的申报表正式提交,只有正式申报提交成功,税务机关才能够接收到申报的信息。5、当期各税种申报完成后,如有应缴税费款,点击“网上划缴税费款”菜单,进行税费款在线缴纳即可。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十五条 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以下统称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应当于收到申报的当日办理登记并发给税务登记证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将办理登记注册、核发营业执照的情况,定期向税务机关通报。本条第一款规定以外的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和扣缴义务人办理扣缴税款登记的范围和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地税申报流程及方法
地税申报流程及方法包括网上申报和上门申报。如果网上申报,直接登陆当地地税局网站,进入纳税申报系统,输入税务代码、密码后进行申报就行了。如果是上门申报,填写纳税申报表,报送主管税务局就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五条纳税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如实办理纳税申报,报送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表以及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纳税人报送的其他纳税资料。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如实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以及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扣缴义务人报送的其他有关资料。第二十六条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可以直接到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也可以按照规定采取邮寄、数据电文或者其他方式办理上述申报、报送事项。第二十八条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征收税款,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开征、停征、多征、少征、提前征收、延缓征收或者摊派税款。农业税应纳税额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核定。
怎样进行网上纳税申报
网上纳税申报的步骤如下所示:首先去地税或国税局申请开通网上纳税,需要准备资料(申请单位营业执照,银行基本户开户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代办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等),要带上申请单位的公章,法人印件章以及财务章。申请之后,需要签订三份三方协...想要了解更多关于怎样进行网上纳税申报的知识,跟着我一起看看吧。 网上纳税申报的步骤如下所示: 1、去地税或国税局申请开通网上纳税,需要准备资料(申请单位营业执照,银行基本户开户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代办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等),要带上申请单位的公章,法人印件章以及财务章。 2、申请之后,需要签订三份三方协议,也就是申请单位,银行,税务局三方的协义。签订好后三方各自保存一份,纳税申报三方协议" 3、三方协议一式三份签订完毕后,税务局会为你开通网上纳税的账号,会给你网址,账号和密码。设置申请单位需要交的税目,税率等 4、一般情况下当天就可以登录申请单位当地的纳税网站进行纳税申报,(如下图这是湖南当地的纳税网站式样) 5、网站登录进去后,可以根据本单位需要交的税目来填选自动计算税费。和税率,点计算。再按保存。然后再继续录入下一个税目,直到需要要交的所有税目录入完毕后。提交缴款申请就可以了。 6、提交缴款申请的第二天最好要登录网上申报系统查询下税款是否已经缴纳,或者查询下单位的基本户是否已经有税款支出。如没扣款成功,则需要去税务局交或直接网上银行扣款。 7、纳税成功之后。要在网上打印出纳税申报表,一式两份,其中单位留一份存档。另外一份盖上公司公章然后上报给税局。这样网上的纳税申报的流程就算结束了。
如何进行网上纳税申报?
网上报税流程如下:1、进入国家税务局网上税务服务大厅;二、点击申报通道,阅读填报说明;3、如实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保存并提交;四、利用网上划款功能对正式申报的申报表进行开票,开票成功后,税务机关将根据开票信息进行划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二条纳税人在纳税期内没有应纳税款的,也应当按照规定办理纳税申报。纳税人享受减税、免税待遇的,在减税、免税期间应当按照规定办理纳税申报。第三十四条纳税人办理纳税申报时,应当如实填写纳税申报表,并根据不同的情况相应报送下列有关证件、资料:(一)财务会计报表及其说明材料;(二)与纳税有关的合同、协议书及凭证;(三)税控装置的电子报税资料;(四)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和异地完税凭证;(五)境内或者境外公证机构出具的有关证明文件;(六)税务机关规定应当报送的其他有关证件、资料。